在香港,高昂的信用卡利率與私人貸款壓力,令不少市民陷入長期債務困境。當債務無法再依靠最低還款維持時,常見的三種解決方案是:

債務舒緩(Debt Relief Program, DRP)

債務重組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IVA)

破產(Bankruptcy)

這三種方案分別適合不同債務狀況,但同時也各有利弊。本文將逐一解釋,並作出全面比較,幫助債務人選擇最合適的出路。

一、什麼是債務舒緩?

債務舒緩(DRP) 是一種「民間協商」的方式,由債務舒緩公司或顧問代表債務人,與銀行或財務公司協商,爭取 延長供款期、減低利息,令債務人能夠以較低供款還清債務。

特點

無需法院介入,屬非法律程序;

成功後每月供款可下降 30%–50%;

適合債務金額中等、收入穩定的人士。

優點

減低供款壓力,避免破產;

保留資產與專業資格;

相比破產,社會標籤較輕。

缺點

無法律保障,銀行可拒絕或隨時改變條件;

信用紀錄受損(3–5 年);

仍需 全數還款,只是時間更長。

二、什麼是債務重組(IVA)?

債務重組(IVA) 是香港《破產條例》下的一項法律機制,由持牌破產管理人主持,並需經法院批准。

特點

具法律效力,所有債權人必須遵守協議;

債務人只需償還部分債務(通常 30–50%),其餘免除;

還款期通常 3–5 年。

優點

部分債務可獲豁免,負擔比 DRP 輕;

債權人不可再追討;

避免破產,影響較輕。

缺點

信用紀錄受影響(5–6 年);

需支付破產管理人專業費用(數萬元);

若中途供款失敗,可能最終仍需破產。

三、什麼是破產?

破產(Bankruptcy) 是最後的法律手段,當債務人完全無力償還時,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,或由債權人強制提出。

特點

法院頒布破產令後,破產管理署接管債務人資產;

資產變賣清還後,剩餘債務清除;

破產期一般為 4 年,期滿後自動解除破產。

優點

所有債務徹底清除;

債權人不能再追討;

適合完全無力還款人士。

缺點

信用紀錄嚴重受損(至少 8 年);

資產會被清算,包括物業、投資;

限制職業與身份(不可擔任公司董事等);

社會與心理壓力大。

四、三者比較

  1. 法律效力

債務舒緩:無法律保障。

債務重組:具法律效力,法院批准。

破產:法院命令,最強制性。

  1. 債務處理方式

債務舒緩:延長供款期,利息降低,但需全數還款。

債務重組:只需償還部分債務,剩餘免除。

破產:所有債務清除,但代價最大。

  1. 信用紀錄影響

債務舒緩:影響 3–5 年。

債務重組:影響 5–6 年。

破產:影響至少 8 年。

  1. 資產影響

債務舒緩:可保留資產。

債務重組:大多數情況下可保留主要資產。

破產:資產會被清算。

  1. 適合人群

債務舒緩:債務中等,有穩定收入者。

債務重組:債務龐大,但仍有還款能力者。

破產:債務過大,完全無力還款者。

五、常見問題(FAQ)

Q1:債務舒緩是否人人可做?
不是,需視乎銀行是否同意;沒有法律保障。

Q2:債務重組是否比破產好?
若仍有收入,IVA 比破產影響輕;但若完全無力供款,破產才是最徹底的解決方法。

Q3:完成後信用紀錄會否恢復?
會,但需時數年;債務舒緩最快,破產最慢。

結語

「債務舒緩、債務重組、破產」三者,代表了不同程度的債務解決方式:

債務舒緩:屬於過渡性方案,適合中小額債務。

債務重組(IVA):具法律效力,可部分減免債務。

破產:徹底清除債務,但影響最大。

選擇前,建議債務人先評估收入能力與資產狀況,並諮詢 專業法律或財務顧問,以免掉入黑中介陷阱。

債務壓力雖然沉重,但這三種方案都是 重獲新生的途徑。最重要的,是在解決問題後建立健康的理財習慣,避免再次陷入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