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前言
當債務壓力過大,許多香港市民會考慮債務重組或破產(Bankruptcy)。這兩者皆為合法的債務解決方案,但影響程度不同。本篇文章將比較兩者的適用對象、優缺點及影響,幫助你做出最明智的選擇。
二、什麼是破產?
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,向法院申請破產,資產將由破產管理人接管,並按照法律規定清算以償還債權人。破產通常持續 4 年,期間會受到多種限制。
三、債務重組 vs. 破產
項目 | 債務重組 | 破產 |
適用對象 | 仍有收入但無法全額償還債務者 | 完全無法償還債務者 |
是否影響信用記錄 | 影響較小 | 信用評級極大受損,紀錄可長達 8 年 |
是否可保留財產 | 是 | 可能需要清算財產償還債權人 |
是否有法律限制 | 無 | 破產期間不可經營公司或擔任董事 |
持續時間 | 視協商條件而定 | 通常為 4 年 |
四、如何選擇適合的方案?
如果仍有一定還款能力,債務重組是較好的選擇,可避免破產帶來的法律與信用問題。
如果完全無法償還債務,破產可能是最後的選擇,但需要承擔長期的信用影響。
五、結論
債務重組與破產各有利弊,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法是關鍵。在決定前,建議諮詢專業顧問,確保能夠做出最有利的選擇。